數字技術的更新迭代,拓寬了體育文化體驗方式和發展空間,為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提供了技術支持,使體育文化迸發出強大的數字生命力。體育文化中蘊含的體育精神和社會價值,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推動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不僅有利于豐富體育文化的表現形式和傳播途徑,也有利于擴大體育文化的受眾范圍和影響力。因此,深入探索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路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豐富服務體驗,推動體育文化與數字技術深度融合
一是提供個性化體驗數字服務。利用虛擬現實、擴展現實、增強現實等數字技術,提供個性化體育文化體驗服務,在多種體育虛擬情景中體驗各項體育運動,切身感知其中所蘊含的體育文化和精神。例如,依托體育場館等多種資源優勢,開辦體育文化展,著眼不同體育運動特色及體育文化內容,利用數字技術構建與之相適應的場景式、沉浸式情境展示方式,豐富體育文化體驗。
二是打造體育文化消費新場景。著眼體育文化內容,在數字體育文化產品上做文章,實現體育文化消費由線下向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向轉化,加大“虛擬體育文化消費”推廣力度。同時,創新體育文化呈現形式,利用三維動畫、交互技術等手段,以動畫、音頻、視頻等多種形式呈現體育文化內容,豐富感官體驗,增強大眾對體育文化的認同感。
加強多方聯動,創新體育文化數字化傳播有效路徑
一是加強體育部門與數字媒體平臺之間的交流合作。推動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需要體育領域相關部門及相關領域組織機構等多主體溝通協作,著眼體育文化內涵及價值,在數字化傳播形式上下功夫,以增強體育文化影響力。基于社會大眾喜聞樂見的文化信息獲取渠道,加強與抖音、小紅書、微博等各類信息傳播平臺的合作,利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獲取平臺受眾文化瀏覽偏好、體育類型等相關數據,并以此為據,針對性推送與之偏好相適應的高質量體育文化內容和體育賽事資訊,并借助平臺擴大傳播范圍,以吸引更多對體育文化感興趣的社會大眾,激發其深入挖掘體育文化發展歷程及本質內涵的積極性。與此同時,相關短視頻平臺可與專業影視制作平臺合作,著眼體育文化熱點及高流量體育賽事話題,制作文化內涵豐富的體育類型影視片,帶動社會大眾深入了解體育文化,以滿足社會大眾的體育文化需求。
二是加強體育部門與數字技術領域機構的交流合作。就體育部門而言,可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的體育元素,系統整理并正確解讀中華體育文化,豐富傳統體育文化的當代表達。就數字領域相關組織機構而言,應在發揮自身技術優勢的基礎上,開拓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新空間,推動實現體育文化內容的數字化轉化和傳播。
深挖科技潛能,加強體育文化數字化技術應用實踐
一是搭建體育文化數字平臺,打造體育文化傳播高地。積極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組織機構等多主體資源優勢,系統收集整合各類體育文化內容和項目,生成數據信息,打造體育文化數字內容平臺、體育文化項目數字平臺、體育數字文化服務平臺等,以實現體育文化數字化保存和發展。
二是應用人工智能技術,延伸體育文化數字消費鏈條。一方面依托數字技術手段,加大體育文化數字化收集、整理、儲存和傳播。充分挖掘科技潛力,著眼體育文化特色,創新體育文化表現形式和傳播路徑,探索體育文化產業新業態。如利用智能識別軟件,分類掃描與體育文化相關的文本內容和圖片等,將其轉化為數字形態,以實現體育文化數字發展。另一方面,著力改變過去體育文化傳播多依賴官方媒體和相關專業機構、傳播渠道相對單一格局。生成式人工智能賦能體育文化傳播范式,可圍繞某一體育賽事、體育文化內容發出指令,快速生成與指令內容高度契合的文本或視頻內容,為體育文化的傳播帶來新的智能化生產勞動力。與此同時,可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設計體育賽事周邊,豐富體育文化數字化傳播載體,延伸體育文化數字消費鏈條。
聚焦內容本質,加大體育文化數字化運行監管力度
一是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實現體育文化數字產業健康發展。數字技術賦能體育文化發展過程中,應堅持以體育文化內容為主、科學技術手段為輔的發展理念,加強二者融合發展力度,避免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中“本真性”缺失等現實問題。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應著眼體育文化數字產業特點及發展趨勢,動態調整與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市場監管方式,在體育文化數字產業準入市場和退出標準上下功夫,打造全國統一的體育數字文化網絡服務平臺,公開相關企業信用信息、環境信息及數字文化產品信息等內容。與此同時,生成體育數字藏品序列號,依托數字化監督機制,對體育數字藏品市場交易行為予以智能監管,避免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成為流量變現的流量池,以保障體育文化數字化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實現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規范化。相關部門可著眼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現狀及趨勢,出臺相關的體育文化數字化管理制度和規范條例,明確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方向和重點,提供數字化體育文化內容的知識產權保護。針對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進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權責邊界問題,予以明確界定和行為規范指導,加大對數字技術賦能體育文化發展的行為監管力度,為體育文化數字化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作者單位:天津體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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