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發布《西藏自治區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解讀?!段鞑刈灾螀^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已于2026年1月27日經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便于社會各界更好理解和執行,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對《條例》主要內容和亮點進行了解讀。
通信設施是數字西藏建設的重要基石,是保障社會運轉、服務民生福祉、鞏固邊疆穩定的公共基礎設施。據了解,《條例》共六章三十九條,針對通信設施規劃銜接不暢、建設不同步、保護意識薄弱等問題,填補了西藏相關地方性法規空白,聚焦規劃、建設、保護、監督全鏈條管理,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為西藏信息通信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總則明確通信設施屬于公共基礎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阻撓建設維護,并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電信企業等各方職責,重點支持農牧區、邊境地區、偏遠地區通信設施建設。
規劃建設方面,通信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新建小區、公路等5類重點項目須同步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通信設施;通信建設兼顧生態保護與城鄉風貌協調,保障用戶自由選擇運營商權利,國家機關、公立機構免費提供基站建設場地,同時規范基站電磁輻射監測與信息公開。
安全保護方面,《條例》劃定8類禁止行為紅線,明確通信設施產權人保護責任,規范施工防護、應急搶修、設施遷移、廢舊通信設施回收管理等內容,突發事件下電信企業可先行搶修,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監督管理方面,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與信息共享機制,暢通舉報獎勵渠道,嚴格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法律責任部分明確對不作為、亂作為及各類違法行為依法追責,附則對相關術語作出界定。
據解讀,《條例》施行將有力推進“網絡強區”“數字西藏”建設,提升通信網絡安全穩定運行水平,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用戶與經營者合法權益,增強全社會依法保護通信設施意識。相關方面呼吁社會各界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遵守條例,共同守護通信“生命線”,助力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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