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在拉薩勝利召開,莊嚴宣告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今年是西藏自治區成立60周年。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下,經過西藏各族人民的團結奮斗,西藏各項事業日新月異,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變化。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切關懷西藏各族人民,高度重視西藏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召開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親臨西藏考察工作、看望西藏干部群眾,就西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確立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為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動西藏取得了全方位進步和歷史性成就。當前的西藏,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生態良好、邊防鞏固、人民安居樂業,步入發展最好、變化最大、群眾得實惠最多的時期,呈現出欣欣向榮、生機勃勃的良好景象。這充分彰顯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西藏實踐,要堅持以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為根本遵循,重點領會和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的重要原則。
一、堅持根本政治原則
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則。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看著北斗星走不迷路,跟著共產黨走會幸福。”西藏工作責任重大、任務繁重,政治性、政策性和統籌協調性很強,黨的領導是做好西藏各項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牢記“國之大者”,將黨的領導貫穿西藏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西藏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保障人民當家作主、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等顯著優勢,只有結合西藏實際和時代特點,把這些優勢真正發揮出來,才能充分激發西藏各族人民的主人翁意識和工作積極性,充分動員和調動全國人民的力量,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共同奮斗,確保實現西藏跨越式發展、超常規建設的宏偉目標。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們黨創造性地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我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產物,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的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只有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能保障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在西藏的實現,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事務的權利,維護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
二、堅持工作“主線”要求
中華民族是一個命運共同體。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和發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歷史必然。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民族團結之本,是國家認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紐帶,是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思想基石,是中華民族綿延不衰、永續發展的力量源泉。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既是西藏工作的戰略性任務,也是西藏各項工作的主線。西藏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要緊緊圍繞、毫不偏離這條主線。要挖掘、整理、宣傳西藏自古以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事實,引導西藏各族群眾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來,深刻認識到中華民族是命運共同體,不斷夯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經濟基礎、政治基礎、思想基礎,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樣緊緊抱在一起,為推動中華民族成為認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強的命運共同體作出西藏貢獻。要堅持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引導藏傳佛教扎根中華沃土、弘揚中華文化,自覺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促進信教群眾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不斷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要順應中華民族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傳統走向現代、從多元凝聚為一體的發展大趨勢,深刻把握中華文明的突出特性,不斷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推動各民族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高度認同,使各族人民人心歸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
三、堅持“兩個結合”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充分發揮制度優勢,要做到“兩個結合”。一是堅持統一和自治相結合。團結統一是國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國家團結統一,就談不上民族區域自治。同時要在確保國家法律和政令暢通的基礎上,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給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決好自治地方特殊問題。二是堅持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相結合。民族因素體現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特殊性與差異性,區域因素著眼于整個地區發展和穩定的條件等的共同性。在民族自治地區施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既要充分考慮到相關民族的特殊性,又要兼顧同一地區各個民族的共同利益,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實際,以公平公正為原則,突出區域化和精準性,更多針對特定地區、特殊問題、特別事項制定實施差別化區域支持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夯實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
“兩個結合”為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指明了方向。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以有利于鞏固國家統一、有利于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有利于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為著力點。要保證西藏各族群眾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平等參與本地區的各項事務。要不斷優化、完善黨和國家的西藏工作方針政策,積極支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西藏各族群眾。要以高度責任感使命感做好新時代對口援藏工作,堅持精準援藏、系統援藏、長期援藏,全面提升對口援藏綜合效益。
四、堅持“三個賦予一個有利于”
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是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內容。要全面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西藏實際,走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所有發展都要賦予民族團結進步的意義,都要賦予維護統一、反對分裂的意義,都要賦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義,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西藏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主要體現為西藏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對國家統一和安全具有重大意義。要正確處理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始終將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實踐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放到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上,始終將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機結合起來,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行固本之舉、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努力開創中國式現代化西藏實踐新局面。
人不僅需要物質生活,還需要精神生活。推動西藏高質量發展,既要算好經濟賬,也要算好政治賬。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加聚焦群眾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讓各族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將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結合起來,既做好“管肚子”、更做好“管腦子”的各項工作,將人心和力量凝聚到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上來。
五、堅持依法治藏
堅持依法治藏是西藏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方略和基本要求。要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統攬依法治藏工作要求,不斷完善依法治藏制度體系,建立完善立法意見收集、處理、反饋和公布機制,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確保以良法保障善治;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依法全面履職,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抓實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守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良好風尚。
依法治藏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西藏的具體體現,堅持依法治藏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確保西藏繁榮發展、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要求。要切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確保在西藏實施的各項法律法規同憲法法律規定、黨中央決策部署精神相符合。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切實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確保法治體系在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要妥善處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事件,嚴厲打擊各類分裂破壞活動,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
西藏自治區成立60年以來,創造了“短短幾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間奇跡。實踐證明,中國共產黨關于西藏工作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西藏。放眼未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指引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深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西藏實踐,以中國式現代化譜寫西藏新篇章,西藏的明天會更加美好!(作者:中國藏學研究中心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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