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訊 11月12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西藏自治區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持續鞏固拓展全民參保成果,夯實基本醫保制度基礎,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今年6月23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等16部門聯合印發了《西藏自治區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西藏實際,從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管理服務、強化部門協同、完善保障體系等4個方面提出13項舉措,以切實解決好群眾看病就醫后顧之憂。
《實施意見》聚焦重點群體,在參保制度上,重點聚焦城鄉居民醫保,尤其聚焦大學生、新生兒等群體,創新提出一系列有力有效的參保機制。同時,著眼協同聯動,《實施意見》對部門信息共享、協同推動參保擴面、改善群眾就醫體驗等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清晰明確各部門職責。
《實施意見》對參保激勵和斷保約束進行了規定,連續參保有激勵,沒看病沒花醫保基金的有獎勵,為斷保后的變動待遇等待期提供了修復機制,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大,進一步加強門診保障;斷保騙保有約束,對未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設置待遇等待期并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欺詐騙保的參保人員,根據騙取金額提高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充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起付線。
《實施意見》優化醫保服務,健全“一人一檔”全民參保數據庫,持續深入推進醫療保障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推動基層醫療機構聯網結算,開展醫保碼、社會保障卡、移動支付等智能化醫保服務應用。(中國西藏網 記者/賈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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