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在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次登在作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介紹,2025年全區法院受理各類案件123449件,審執結107587件,同比分別增長15.98%、17.07%,審判質量管理指標4項優于合理區間、10項處于合理區間。報告還提到,全區法官人均辦案115件,市地所在地基層法院法官人均辦案240件。
該報告還公布了西藏2025年人均收案前五的基層法院,分別為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收案13503件,人均540件;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收案24515件,人均409件;昌都市丁青縣人民法院收案1492件,人均298件;日喀則市桑珠孜區人民法院收案8350件,人均261件;阿里地區改則縣人民法院收案837件,人均209件。
次登在作報告時介紹,一年來,全區法院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公正司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西藏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673件,判處刑罰3512人。堅決懲治嚴重刑事犯罪,推進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審結嚴重暴力犯罪案件184件270人,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占45.7%,切實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西藏全區法院推進平安西藏建設,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盜竊、敲詐勒索等多發性侵財犯罪案件691件903人,捂好民眾“錢袋子”。審結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犯罪案件984件994人,確保把穩交通安全“方向盤”。堅持正風肅紀反腐相貫通,會同西藏自治區監委、區檢察院制定《規范職務犯罪案件涉案財物處理工作指引》,審結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30件150人,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貪污1200余萬元的某科級干部有期徒刑十四年,對“小官巨貪”絕不姑息。
報告還介紹,西藏全區法院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樹牢正確司法理念,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2025年一審依法宣告11名被告人無罪。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873名輕微犯罪被告人依法適用緩刑,對4人免予刑事處罰。推進減刑案件實質化審理,對717名改造良好的罪犯予以減刑。依法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重大刑事案件二審開庭率、指定辯護律師覆蓋率均達10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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