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放道路客運21項行政許可事項
人民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有效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自2019年5月8日起,北京市交通委將涉及省際道路客運經營的21項行政許可審批權限,下放至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由城六區運輸管理分局和郊區交通局承接具體審批工作。國際道路客運經營和國際客運班線經營的行政許可事項,仍有市交通委承擔。
許可事項審批權限下放后,北京市交通委將對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同時制定省際客運班線發展原則、旅游客運行業運力規模總量調控原則等行業發展指導性意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行業無序競爭。
此次行政許可權限下放工作,是進一步便民利民的重要舉措,將有效提高辦事效率。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承接道路客運經營許可后,許可和監管將得到有效結合,有利于提高行業監管效率和工作效率。
為確保許可事項下放后的相關措施平穩實施,北京市交通委開展了一系列實施前的準備工作。一是對現行的行政許可程序性規定進行了修訂,對行政審批系統進行了調整完善,對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政許可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二是嚴格落實管理層級下放要求,明確了本市道路客運企業由工商注冊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和行政許可工作,外埠進京運營客運企業及客運班線的登記備案,由在京運營客運站屬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實施;三是落實屬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監管職責,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強化轄區內道路客運企業的執法監督;四是市交通委將加強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履職情況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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